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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武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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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4846 更新时间:2023年06月20日18:21:50 打印此页 关闭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SGRC2302007F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韶关市武江区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3年06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采购文件、采购公告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07-03 09:30:00,更正为:2023-07-06 09:3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3-07-03 09:30:00,更正为:2023-07-06 09:30:00。

一、须知前附表:

原内容为: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3

采购包23

采购包33

采购包43

现更正为:

本表与招标文件对应章节的内容若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1

中标候选供应商推荐家数

采购包12

采购包22

采购包32

采购包42

二、详细评审

原内容为:

采购包1(表层调查样点的外业调查与采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

技术部分55.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12.0),(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12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6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物资装备 (8.0)

投标人承诺具备土壤调查与采样工作需要设备物资,主要包括采样移动终端、摄录装备类、采集工具类、辅助材料类等物资的,得8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形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12.0)

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密类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6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土地规划、测绘、林地调查规划资质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更正为:

采购包1(表层调查样点的外业调查与采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0.0

技术部分50.0

报价得分2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7.0),(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3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物资装备 (5.0)

投标人承诺具备土壤调查与采样工作需要设备物资,主要包括采样移动终端、摄录装备类、采集工具类、辅助材料类等物资的,得5分。 注:需提供承诺函(形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企业综合实力 (10.0)

1)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密类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其他不得分。 2)具有土地规划、测绘、林地调查规划资质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其他不得分。注: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原内容为:

采购包2(土壤样品制备流转):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

技术部分55.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12.0),(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12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6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 (15.0)

1)投标人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5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的得0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没有的得0分。 (4)投标人具有土壤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每项专利证书得1分,本项最得6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效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更正为:

采购包2(土壤样品制备流转):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0.0

技术部分50.0

报价得分2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7.0),(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3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 (10.0)

1)投标人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4分; 2)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得0分。 3)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没有的得0分。 4)投标人具有土壤专业相关的专利证书,每项专利证书得1分,本项最得4分。 注:以上须提供有效证书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原内容为:

采购包3(土壤样品检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40.0

技术部分50.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12.0),(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12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6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力量 (25.0)

(一)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正高职称(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工)的,得8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3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7分。  注:有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工作202303-05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所指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不可为同一人,如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 技术人员中如出现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 (25.0)

1)投标人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3分; (2)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能力考核中53项全部通过的,得4分,部分通过的,得2分;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密类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8分。 (4)检测分析设备: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等设备,每提供一台得2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0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更正为:

采购包3(土壤样品检测):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

技术部分45.0

报价得分2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7.0),(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3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力量 (25.0)

(一)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正高职称(研究员、教授、教授级高工)的,得8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5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2分。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每人得3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每人得2分,具有分析测试或环境类中级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17分。

注:投入本项目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工作202303-05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人员中如出现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商务部分

综合实力 (20.0)

1)投标人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实验室名录中的,得5分; 2)在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检测能力考核中53项全部通过的,得4分,部分通过的,得2分; 3)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保密类资格证书的,每具有一项得1.5分,本项最高得分为6分。 4)检测分析设备:具有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仪、原子荧光光度计、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火焰光度计等设备,每提供一台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5分。 注:投标文件中需提供相关仪器购置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原内容为:

采购包4(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土壤类型图验证评价与成果汇编):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5.0

技术部分55.0

报价得分1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12.0),(等次分值选择:0.0;3.0;6.0;9.0;12.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12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9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6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3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力量 (30.0)

(一)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土壤学、农业、环境、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且是国家或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的得5分;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且具是国家或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土壤学、农业、环境、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是国家或广东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每提供一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2)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8分。 (3)通过国家或省级外业采样领队、质控、工作平台等培训考核并获取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须提供职称证书、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工作202303-05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所指项目负责人与技术人员不可为同一人,如不符合评分标准和备注规定的,不予计分。技术人员中如出现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业绩 (25.0)

(一)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以下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工作,每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 (2)投标人承担过土壤调查类土壤检测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5分; (3)投标人承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重金属污染类调查等项目,每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4分。 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综合实力 (10.0)

1)投标人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得4分。(注:用于土壤普查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空间数据库建设);本项最高得分为4分;  (2)持有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应包括土壤检测项目,提供CMA认定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得3分,无得0分(注:有利于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 (3)成果奖励:投标人近5年获得土壤专业类及其相关领域的成果奖励,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1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现更正为:

采购包4(宣传培训与技术指导、数据审核与质量控制、土壤类型图验证评价与成果汇编):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分值构成

商务部分30.0

技术部分50.0

报价得分20.0

技术部分

项目技术方案 (7.0),(等次分值选择:0.0;1.0;3.0;5.0;7.0;

根据本项目目标任务、普查内容、技术成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提出实施本项目的技术方案,由评审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审:  1、项目技术方案详细、目标任务非常明确、内容全面,计划安排合理,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的,得7分。  2、项目技术方案基本详细,目标任务基本明确、内容基本全面,计划安排基本合理,项目实施基本可行的,得5分。  3、项目技术方案不够详细,目标任务不够明确、内容不够全面,计划安排不够合理,项目实施可行性不够的,得3分。  4、项目技术方案不详细,目标任务不明确、内容不全面,计划安排不合理,项目实施不具有可行性的,得1分。  注:未提供不得分。

技术力量 (30.0)

(一)项目负责人(1人): 1)具有土壤学、农业、环境、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正高级职称,且是国家或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的得5分;相关专业副高级职称且是国家或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的得3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分5分。

(二)拟投入的技术人员(不含项目负责人): 1)具有土壤学、农业、环境、地理信息相关专业的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同时是国家或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专家技术指导组专家,每提供一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12分。 2)具有分析测试类或环境类专业正高级(教授级)职称的,得2分;具有环境类副高级职称的,得1分,具有环境类中级职称的,得0.5分。 本项最多得8分。 3)通过国家或省级外业采样领队、质控、工作平台等培训考核并获取合格证书。每提供一人得1分,其它不得分。本小项最高得5分。

注:①按评审内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拟投入人员提供所在投标单位工作2023年03月-05月的社保证明(可网上打印)材料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技术人员中如出现同一人具备多个证书只按最高分值计算,不重复计分。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业绩 (22.0)

(一)投标人近5年承担过以下同类项目业绩情况:(1)投标人承担过第三次土壤普查项目工作,每项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16分。 2)投标人承担过土壤调查类土壤检测项目业绩的,每项业绩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3)投标人承担过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耕地重金属污染类调查等项目,每项目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综合实力 (8.0)

1)投标人具备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应包含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的(加盖单位公章),得3分。(注:用于土壤普查地理信息数据处理与空间数据库建设);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2)持有国家或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即具备CMA资质(认证项目应包括土壤检测项目,提供CMA认定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得2分,无得0分(注:有利于土壤样品制备与检测的数据审核和质量控制)。 3)成果奖励:投标人近5年获得土壤专业类及其相关领域的成果奖励,每提供一项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提供奖励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得分 (20.0)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依据。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三、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原内容为:

2023年07月03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现更正为:

2023年07月0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3年06月20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韶关市武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韶关市武江区惠民南路128号

联系方式:0751-877386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c7下载

地  址: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良村坝厂新村9号

联系方式:0751-86089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c7下载

电  话:0751-8608990

c7下载

2023年0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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